广西检察网6月16日讯(通讯员 罗力毅)近日,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2015年3月15日,犯罪嫌疑人黄某窜至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下关村一出租房五楼,黄某以爬窗的方式入室躲藏在房内,等受害人莫某回家后威胁抢走受害人2张银行卡(农业银行、工商银行)、400元现金并逼问受害人银行卡密码,后威胁其脱衣强奸,强奸后将其捆绑后逃离。经莫某电话查询农业银行卡被取走400元,工商银行卡被取走500元。
经查,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黄某采取同样的方法共五次攀爬防盗网入室后躲藏在床底或厕所,等受害人回家后对其实施抢劫、强奸的犯罪行为。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抢劫他人财物并使用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抢劫、强奸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