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付豪 陈薇薇)为牟暴利贩卖毒品,两名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从广东广州驾车运输冰毒4900余克前往广西玉林贩卖。2015年6月18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森豪、古永生。
2015年5月13日,犯罪嫌疑人潘森豪、古永生得知广西玉林有人高价购买冰毒后,便商量从广东购买冰毒前往广西玉林贩卖,以牟取暴利。5月17日,犯罪嫌疑人潘森豪、古永生在广州市以人民币13万元购买冰毒4980余克后即驾车前往广西玉林。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路过广西岑溪市归义镇思塘检查站时被民警截获。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古永生、潘森豪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之规定,涉嫌走私、运输、 贩卖、制造毒品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