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14日讯(通讯员肖燕 冯莉智)人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容县却有这样一个房客,为了获得游戏资金,竟然偷起了房东的钱。
易某全租住了容县容州镇某村一幢楼房的一楼,前面为店铺,里间住人。房东封某一家住在楼上,晚上就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店里。易某全除了做生意之外,最好的爱好就是去游戏机室玩赌博游戏“打鲨鱼”。 2015年6月23日凌晨0时许,易某全无聊之余,又想去玩游戏。无奈囊中羞涩,怎么办呢?看到房东封某停在店堂里的电动车,他忽然想起,见过封某从电动车座椅下的置物箱里拿钱出来。于是他立即去翻置物箱,果然找到了封某的钱包。他从钱包里分两次共拿了800块钱去“打鲨鱼”,很快就把钱输光了。
6月28日早上刚开门,易某全游戏瘾又犯了。他看到封某女儿的女装摩托车停在店堂里,座位下的置物箱没有上锁。就跑过去打开置物箱一看,里面有一个挎包,包里有一叠100元大钞。易某全不假思索地把钱全部拿走了,然后偷偷一数,竟然有1800元。他连生意也不做了,拿着钱直奔游戏机室。奋战一天后,钱又输光了。易某全沮丧地回到店里,却发现店门被反锁了。他叫封某开门,封某便责问他为何要偷她和女儿的钱。易某全先是矢口否认,后来又假意说自己租了一楼,房东失窃自己也有责任,愿意赔付。但就赔付时间双方产生了争执,最终还是报了警。
近日,易某全已被容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作者单位:容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