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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胆大包天 派出所大门匾额下行窃
时间:2015-07-15  作者:赵羿吉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7月15日讯(通讯员赵羿吉)陆某是广西大新县人,2006年8月曾经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4年3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仍然对自己的老本行念念不忘。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做出了一个让人咂舌的大胆举动,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在派出所大门匾额下进行盗窃。

  2014年7月2日下午,陆某陪朋友到当地的派出所办事。当朋友在办事时,陆某就在派出所大门外等。在等待的过程中,陆某发现派出所大门方向右侧,悬挂“大新县公安局雷平派出所”牌匾处,停放一辆未拔钥匙的摩托车,陆某随即产生了贪念。趁周边无人注意,陆某快速上前将车骑走。将车骑走一段后,他开始后悔起来,心想,当年自己也是因为盗窃在监狱服刑了差不多十年,如今为了一部摩托车再进监狱实在太不值得。于是陆某决定把偷来的这部摩托车丢弃到甘蔗地里,并把钥匙拔出,丢到离车不远的地方。后来公安机关侦破了案件,并将陆某抓获,可是被盗摩托车却不知去向。最后,经大新县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该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5625元。

  近日,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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