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7月31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 刘清泉)明知正处禁渔期,仍抱侥幸心理,公然用电击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曾某提起公诉。
2015年4月1日至6月1日是珠江禁渔期。2015年4月15日,平南镇的农民曾某现年47岁,在禁渔水域使用电鱼方式非法进行捕捞水产品,被平南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扣押其捕捞所用的电瓶、逆变器、钓鞭等工具,将其捕捞到的鱼进行了放生。因涉嫌刑事犯罪,曾某被移送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认为,曾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