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4日讯(通讯员 林淑洁)8月3日,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
经查明,2015年6月29日,黄某受一越南女子委托将两箱用牛奶盒装的十块毒品海洛因以每块8万人民币的价钱带到中国出售,交易完成后将获得1万元的酬劳,黄某将毒品藏匿于离家不远的山脚的夹缝中。次日上午黄某受越南女子指示,到大新县下雷街一奶茶店与一头戴帽子的男子接头,该男子带黄某到小轿子看钱后,黄某骑脚踏车搭着该男子去取毒品,并约定在下雷街连心桥头交易。黄某取回毒品后在连心桥头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当场缴获十包可疑毒品,毛重3850元,净重3484克,经鉴定,10份样品均检出海洛因,含量均在57.6%75.7%之间。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黄某贩卖毒品海洛因3484克,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遂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龙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