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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检察院批捕持枪贩毒A级通缉犯
时间:2015-08-04  作者:曾仲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月4日讯(通讯员  曾仲) “5.3团伙持枪贩毒案”中负案在逃多日的主犯郑某被抓获归案后,近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对郑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于2015年5月1日组织郑某某、张某某等7名成员,从广东省东莞市、广州市购买9952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以及14827.3克毒品MDMA片剂,准备带回防城港贩卖。5月3日,8名嫌疑人驾驶3辆车返回防城,其中阮某某、何某某等5名团伙成员驾驶2辆小车于当日12时许进入钦州市一大排档吃饭,在吃饭过程中被抓获。当场在阮某某、何某某驾驶的小车中缴获上述毒品,以及手枪2支、子弹18发。与此同时,郑某以及张某某、吴某某驾车先行回到郑某位于防城区的家中,在抓捕过程中郑某逃脱,其余2人被抓捕归案。

  郑某脱逃后被列为A级通缉犯进行追缉,2015年7月公安民警在钦州市一家酒店发现郑某行踪,抓捕时郑某持枪劫持其女朋友黄某再次逃脱。之后,公安民警根据情报再次掌握郑某行踪并在兰海高速公路将郑某驾驶的小车拦截,成功抓获郑某并在车上起获手枪1支、子弹6发。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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