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6日讯(通讯员 宁洁 罗婷婷)一男子为了偿还债务,伪造了假名、假驾驶证等虚假信息,与某物流信息中心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书,在给客户运输货物时,乘客户没有跟车,半途将客户的40吨大米盗走,低价出售给他人。近日,江南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玉林籍男子李某平日有赌博的恶习,在赌博的过程中,“手气” 欠佳的他经常输钱,欠下巨额赌债,被债主终日追讨,不过李某根本无力偿还,终日为如何偿还赌债苦恼。由于李某平日从事货物运输的工作,无计可施的他只好把歪脑筋动到客户头上,决定利用虚假信息实施诈骗。
李某先是找人伪造了假身份证、假车牌、假行驶证、假驾驶证等个人虚假信息,并于6月25日来到沙井大道某物流信息中心,以“黄某”的身份与该信息中心签订了一份运输40吨大米到广东佛山的货物运输协议书,并于当天17时许将货物装车后,驾驶车辆离开。货主并为跟车一同前往。
但李某没有将这40吨大米拉往目的地,而是将这批价值16.8万元的大米拉至兴业县,然后联系无名买家以8万元的低价卖掉,将所得赃款用于偿还赌债。
在广东佛山苦苦等待的客户,直至第二天也没有收到货物。担心出现意外的客户多次联系李某,李某拒不接电话,最后还将手机关机。客户这才意识到遭遇了诈骗,急忙报警。警方对案件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侦破工作,经过艰难的走访、摸排,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于7月8日,将涉嫌诈骗的李某成功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江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