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6日讯(通讯员 邵佳佳)湖南三名男子肖某某、唐某某、陈某某流窜至桂林市火车北站广场,精心设局,以代管行李为名,多次诈骗来往旅客财物,8月5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三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5月17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唐某某、陈某某结伙窜至在桂林火车北站进站口附近,由肖某某负责与被害人邓某某交谈套话,得知邓某某想改签车票,唐某某故意走到被害人身旁打电话假称有熟人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能帮忙改签将从而被害人骗至一旁,后陈某某以买票不能带钱和贵重物品只能用卡拿票为借口,让肖某某与唐某某帮邓某某一起看守行李。肖某某、唐某某趁被害人走远后,便将被害人行李拿走逃离现场。陈某某确认同伙作案成功后,便以让邓某某回去拿身份证的名义将其支走,顺利逃离现场。
三犯罪嫌疑人采取上述方式已成功作案多起,涉案金额达上万余元。值得一提的是,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曾因采取上述方式实施诈骗,分别在深圳、长沙、东莞等市被判处刑罚,其中陈某某更是因涉嫌诈骗罪在湖南被逮捕,现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流窜至桂林作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单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