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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组织卖淫 一男子被批准逮捕
时间:2015-08-13  作者:宁洁 罗婷婷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月13日讯(通讯员宁洁 罗婷婷安徽籍男子祝某等人在卡拉OK、酒店等娱乐场所组织了一批卖淫女子,利用微信发布招嫖信息,引诱嫖客上门。近日,江南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祝某明知他人组织卖淫而提供帮助,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对其批准逮捕。 

  近日,江南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中有人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发布大量暧昧信息,内容诸如夜里孤独无聊,求陪同等,并附有穿着暴露的女子照片和联系电话。民警马上察觉其中有猫腻,怀疑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卖淫团伙。62523时许,民警对位于江南区亭江路某KTV326包厢和附近一酒店进行查处,当场查获正在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两男两女,并将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祝某等13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祝某交代,从2014年中旬开始,湖北籍男子徐某(在逃)就组织团伙,在亭江路某酒店和某KTV等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嫖娼活动。该团伙在招募到卖淫女后,就开始利用在微信上发布卖淫女照片和广告等招嫖信息,引诱嫖客上门。 

  该卖淫组织有明确的分工,有人负责带领卖淫女在KTV包厢内等待嫖客上门,有人负责接待嫖客,带嫖客挑选卖淫女,指引嫖客到江南区的某酒店开房,还有专人负责安排到酒店与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再由专人到卖淫的房间用POS机收取嫖资,有时也用现金结算。该团伙成员每天组织十几人在酒店里进行卖淫活动,再按照卖淫女卖淫交易成功一次,收取200元至400元作为管理费用,从中牟取暴利。 

  作者单位:江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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