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6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 苏辅豪)为了白吃白喝,年仅14岁的“吃货”小江居然沦为毒贩子贩卖毒品的得力助手,一步步陷入犯罪的漩涡。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贩毒案件,但帮助毒贩送货的却是一个年仅14岁的未成年人小江,而诱使小江走上犯罪道路的却是一张免费吃喝的“长期饭票”。小江是家中的长子,跟很多留守儿童一样,他从小跟着年迈的祖父生活。由于家境拮据,小江小学毕业便辍学在家。2014年10月份,小江在社会上结识了一群兄弟,其中一位大哥“阿来狗”对他特别关照,经常带他去各种娱乐场所,并且包揽所有费用。原来“阿来狗”见小江是未成年人,便动了利用小江帮其贩毒的歪脑筋。他以提供免费吃喝为诱饵,让小江负责帮其送货给吸毒人员。吃人嘴软的小江正想找机会感谢大哥“阿来狗”的关照,于是卖力地替“阿来狗”跑腿,逐渐成为“阿来狗”贩卖毒品的得力助手。2015年1月份以来,小江多次帮助“阿来狗”贩卖毒品。
2015年10月11日20时许,小江按照“阿来狗”的指示,携带2包“K粉”到陆川县某KTV给吸毒人员谢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玉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可疑“K粉”中检测出氯胺酮。经审讯,小江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小江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仍贩卖,其行为依法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小江的决定。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