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给五保老人当“儿子” 钱财到手玩失踪
时间:2015-11-13  作者:徐富根 苏辅豪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13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 苏辅豪)无业男子凌某在生计无着落之时,竟想到上门给五保老人当儿子,骗取钱财挥霍。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陆川县古城镇的凌某整日在家游手好闲。20136月,在得知五保老人王某想找人帮养老后,凌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家庭情况,主动找到王某的邻居阿茂六,表示愿意上门给王某做儿子并帮其养老送终。于是阿茂六便把凌某引荐给王某。王某见凌某是自己的老朋友引荐的,且面相忠厚老实,当即便与凌某确定了父子关系。二人在阿茂六的见证下,互相表示,凌某为王某养老送终,王某尽自己最大能力帮助凌某娶妻成家,待王某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归凌某所有。 

  20137月间,凌某先后以要娶妻及给未来岳母看病等理由向王某索要钱财,王某为了满足凌某的要求,把自己家中仅有的两头耕牛变卖,得款14500元,并如数交给凌某。凌某在得到钱财后,迅速与王某玩起了失踪。在联系不上凌某后,王某方知上当。2015713,王某终于在街上见到凌某,并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民警当即将凌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凌某对诈骗王某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16日陆川县检察院以凌某涉嫌诈骗罪向陆川县法院提起公诉。 

  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得他人财物14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凌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