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关凌云)11月16日,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马某。
马某,52岁,在灵川县某小学担任数学教师多年。10月30日,马某以检查作业为由将其学生黄某(受害人)带至教工宿舍实施了性侵。
当晚,经黄某的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马某被抓。据马某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在2014年上半年还以相同的方式对黄某实施了性侵。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作者单位: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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