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廖东军 邓丽达)合浦县公馆镇陂塍村委的彭某父女合谋以结婚为由,诈骗外省男子5万余元彩礼钱后编造谎言走人,经合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合浦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其女儿彭某燕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江苏省兴化市的范某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合浦男子邓某,邓某称其认识一个女孩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以介绍给范某做儿媳妇。一直忧心儿子讨不到老婆的范某听邓某这样一说马上就动心了。约好见面时间后,今年1月6日,范某与儿子小范以及亲戚徐某一行三人辗转来到了合浦县白沙镇。到达白沙镇时,除了邓某和彭某燕,在场的还有一男一女,邓某介绍说是女方的父亲和婶婶。通过初步接触,范某的儿子小范对彭某比较满意,介绍人邓某也在一旁不断说好话,极力想促成这门婚事。经过商量,彭某提出要50000元彩礼,邓某也趁机提出另外要9500元介绍费,双方约好第二天给清彩礼钱和介绍费后,彭某燕就跟男方回江苏老家结婚。由于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第二天中午,小范通过农业银行把50000元转到了彭某燕新开设的银行账户,并把9500元介绍费当面交给了邓某。付清彩礼钱以及介绍费后,彭某将户口本交给范某就与邓某等人先行离开了,彭某燕则跟着范某坐车到了南宁,准备搭乘第二天的火车回江苏老家。到达南宁后,彭某燕以到母亲处收拾行李为由,让小范陪其四处闲逛。在一家快餐店吃完饭后,范某上了一下洗手间出来就发现彭某燕不见了,打电话也不接,只是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她有事先离开了。第二天早上,彭某燕还是没有出现,到了下午4时许,其手机干脆就打不通了,而介绍人邓某也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露面。范某等人在南宁苦苦等了几天一直没有任何消息,这才意识到被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1月15日,彭某和彭某燕与人约好在南宁火车站见面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彭某等人供述,几天前,邓某通过朋友找到彭某,称有一名江苏男子想来这里找对象,三人商量后决定以结婚为由骗取对方的彩礼钱,并商量好索要的彩礼钱不能少于5万元。案发当天,彭某等人约上一名妇女冒充彭某燕的婶婶去到白沙镇,与结婚为由骗取了范某的彩礼金50000元以及介绍费9500元。事后,彭某燕分得2万元,彭某分得16000元,邓某及黄某各分得7000元。
经查明,彭某父女两人曾于2009年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此次再假借结婚之名骗取他人钱财,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作者单位:合浦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