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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的”男子非法营运拒检查被判10个月
时间:2015-11-23  作者:何前斌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23日讯(通讯员  何前斌)李某骑摩托车载客时遇机动车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组联合执法,为逃避检查,逃跑过程中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致使两名执法人员受伤。近日,经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59159时许,桂林市叠彩区机动车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组执法人员在桂林市火车北站联合执法时,执法人员因怀疑驾驶摩托车的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营运而要求其出示机动车相关证件,被告人李某称其未携带相关证件而被执法人员要求回家拿取并暂扣其摩托车,就在此时,被告人李某当即发动摩托车逃跑,逃跑过程中将执法人员唐某撞倒,致其第12胸椎压缩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执法人员潘某、陈某等人上前对被告人李某进行堵截,被告人李某手持U型车大锁将潘某的左手臂打伤,后执法人员将被告人李某制服并送至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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