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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男子谎称开错药医死人索要财物获刑罚
时间:2015-11-24  作者:符庆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24日讯(通讯员 符庆杰)六旬男子心生贪念,带熟人去药店买药,事后竟编造吃错药医死人,并采用恐吓方法向开药医生索要现金6200元。近日,经灵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军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今年610日上午,被告人陈某军将熟人苏某英(女)带至灵山县灵城镇丰收路某药店门口处,找到正在该处坐诊的医生劳某清帮苏某英看病,劳某清诊断后即给苏某英开了几副中药,当天下午,苏某英回家吃了医生开的药后感觉身体不舒服被送至浦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被告人陈某军见状便萌生编造吃错药医死人的理由向医生劳某清索要钱财的想法。第二天,被告人陈某军再次回到药店找上次开药的医生,由于劳某清不在药店内,他就向老板要了劳某清的电话。 

  614中午,他通过电话联系约好了双方在灵山县六峰路六峰山门口旁见面,当见到劳某清,他就谎称苏某英吃了其开的药后医治无效而死亡,以认识灵山县卫生局的人,如不拿钱出来就将事情闹大、追究其法律责任,迫于无奈,劳某清到附近银行取款并当场交给了陈某军共计现金人民币6200元。 

  62311时许,被告人陈某军再次回到药店时,被劳某清及店主谭某某控制,灵山县公安局出警到达现场后将被告人陈某军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军家属已积极赔偿现金人民币7000元给被害人劳某清,并取得了了谅解。 

  灵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恐吓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军归案后至庭审过程中均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因被告人陈某军的亲属已代其全部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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