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6日讯(通讯员 韦绍祥)一男子数次到按摩店索要“保护费”,店主一怒之下纠集自己的数名朋友前去“教训”该男子,不料将其殴打致死。近日,凌云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梁某、林某、吴某、劳某、刘某、邓某、蒙某、黄某和欧阳某等9人提起公诉。
梁某是凌云县泗城镇某按摩店的老板,因陈某多次到他的按摩店索要“保护费”,今年7月26日晚,梁某就纠集好友林某、吴某、劳某、刘某、邓某、蒙某和黄某等7人一起到该县城某夜宵摊喝酒,以便商量解决被索要“保护费”的事情。期间,他们打电话给陈某前来“谈判”和解,但陈某到该宵夜摊坐了几分钟就离开了,双方未能谈妥。过了一会儿,梁某接到按摩店店员电话,得知陈某又到他的店里索要“保护费”,他便带着一同喝酒的林某等7人去找陈某“算账”,途中欧阳某也跟梁某等人一起去寻找陈某。梁某等人在该县客运汽车站附近的河堤边找到陈某,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林某持木棒连续击打陈某的后脑,梁某等人也对陈某拳打脚踢,导致其头部受伤流血,后梁某等人将受伤的陈某送往医院抢救。7月30日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陈某是头部遭受钝器暴力击打致使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发后,梁某、林某、吴某、劳某、蒙某和黄某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作者单位:凌云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