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18日讯 (通讯员 陈薇薇 付豪)因被工友举报偷东西怀恨在心,一男子半夜锤杀工友。2016年1月14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德。
犯罪嫌疑人王某德因被同为岑溪市某工地保安人员的丁某祥举报偷东西便怀恨在心,萌生杀意。2015年12月24日凌晨,王某德趁工友丁某祥熟睡之机,用小铁锤猛捶丁某祥头部、颈部,导致丁某祥因颅脑损伤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在锤杀丁某祥之后,王某德服用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自杀,但因抢救及时而自杀未遂。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德之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