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韦晓兰 庞莲明)为了蝇头小利,有人竟不惜冒险帮他人非法制作石场爆破使用的炸药。近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非法制造400多斤爆炸物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2月21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松应周某(另案处理)等人的要求,为其所管理的石场制作用于石场爆破所需的炸药。周某等人提供了化学原料一批,以及铁锅等生产器具。随后,郭某松使用上述原料和器具在自家老屋背后制作炸药。经群众举报,陆川县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当场缴获成品炸药共412斤,以及化学原料300多斤。经鉴定,抽样送检的炸药具有爆炸功能和爆炸威力,属爆炸物。
3月7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郭某松依法批准逮捕。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