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6日讯(通讯员 韦青红)近日,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葛某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期间,被告人葛某利用“李玫”的虚假身份在网上发布征婚信息后与被害人陈某认识并开始交往。葛某称自己在某县开了一个石场,是做工程的,可以介绍陈某做“百色公墓园”的工程项目,并提出要与陈某合作,为双方今后的生活共同创造财富借此获取陈某的信任,陈某听信后同意出资。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葛某以开发“百色公墓园”项目为由,共6次骗取陈某人民币193000元。在此期间,葛某还在没有能力取得百色某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权的情况下,以缴纳“饭堂转让费”、“饭堂承包权属费”、“饭堂租金”等为由,从陈某处骗取人民币190000元。
经核实,“百色公墓园”和百色某单位职工食堂承包权的项目均属虚构,葛某利用上述虚假事实骗取陈某钱款共计人民币383000元,并全部用于填补其经营的亏损和个人挥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向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