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三男子编发虚假移动短信 诈骗未遂被判六至七年不等刑期
时间:2016-04-18  作者:秦敏萍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18日讯(通讯员  秦敏萍)只要在人多的地方发送诈骗信息,就可以赚钱?三男子本以为生财有道,未料却换来牢狱之灾。近日,经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继林、李发勇、杨森三人有期徒刑六至七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57月,梧州市蒙山县人余继林、李发勇二人在广东省中山市相识。李发勇提出,其可买来无线电发射设备组装成伪基站,以移动公司和工商银行客服名义群发“10086”及“95588”短信,只要有人点击链接,就有可能骗到钱财。余继林听后心生大喜,于是二人一拍即合。由余继林出资18000元,李发勇购买设备和聘请司机,91日上午三人开着一辆安装好设备的小轿车,从中山出发,途经肇庆、封开,一路作案进入梧州境内。次日中午,三人在市区人流密集地群发大量短信后,居然将车停到市检察院门口,正当他们继续作案之际,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将三人一网打尽,人赃俱获。 

  经梧州市无线电管理处出具证明,短短两天时间内三人利用“10086”号码发送短信高达二十几万条,利用“95588”号码发送短信共三万多条。三男子的行为依法属于诈骗公私财物中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鉴于三被告诈骗未遂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