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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17年不思悔 再次行骗又“进宫”
时间:2016-05-04  作者:甘宛鑫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4日讯(通讯员  甘宛鑫)犯罪嫌疑人龙某曾因诈骗罪和行贿罪服刑17年,然而17年的牢狱也不能让他有所而悔改。近日,龙某又因涉嫌诈骗罪被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龙某,1987年因诈骗罪和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5年至2016年间曾在百色市沙滩公园内做保安,因此他利用这个特殊的身份在沙滩公园再次行骗。 

  20158月份,受害人陆某书、陆某音夫妇两人在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三路的沙滩公园内摆地摊期间,认识了时为沙滩公园保安队长的犯罪嫌疑人龙某,龙某对陆某夫妇骗称其认识沙滩公园内的施工方负责人,有办法帮他们在沙滩公园内找到一个固定摊位,让他们在沙滩公园内摆摊卖东西,但必须先支付定金。受害人陆某夫妇应犯龙某的要求,交给龙某6000元人民币。同样,20159月份,受害人邓某光、邓某星、黄某斌三人在百色市右江区江滨三路的沙滩公园内摆地摊期间,也被龙某以有办法帮他们在沙滩公园内找到一个固定摊位,让他们在沙滩公园内摆摊卖东西,但必须先支付定金,骗取三人12000元人民币。收到上述钱款后,龙某就拿着这些钱去赌博,供自己挥霍。 

  犯罪嫌疑人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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