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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贩为多赚4元钱拿刀恐吓老太 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时间:2016-05-04  作者:周宥熹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4日讯(通讯员 周宥熹)“我就是见她年纪大,好欺负,才故意少找回她4元钱的,就想着多赚她一点”,菜贩子余某某供述道。为了多赚60岁老太黄某某的4元钱,余某某不但对其进行言语恐吓,还拿刀对其威胁。近日,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这名贪小便宜的菜贩子余某某批准逮捕。 

  余某某,男,197911月出生,小学文化,系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余某某自幼家庭条件困难,只读了小学一年级就辍学在家,之后一直靠打零工为生。近几年开始,余某某在百色市某菜市场摆摊卖菜。 

  2015111216时许,天下着雨,余某某还是像往常一样在菜市场摆摊卖菜,这时一位60岁老太黄某某走向他的摊点选购青菜。老太选了一把3元钱的青菜,掏出20元钱付钱,余某某面不改色的找回老太13元钱。老太虽然年纪大,但是还不至于不会数数,于是老太就对余某某说“你少找钱了”。不料余某某大怒,朝老太骂道“我哪里要你那么多钱啊!你再讲我就拿刀捅你。”接着余某某还从青菜下面抽出一把杀猪刀,右手拿着刀对着老太比划着,左手一把抢过老太手中的雨伞丢在地上,并踩了几脚。老太当时就害怕了,不敢多说话就转身离开,可余某某还不依不饶,一路骂骂咧咧跟着老太走了67米远才转身回到自己的摊位继续卖菜。老太战战兢兢地回到家中,把自己的遭遇告诉女儿,女儿才带着老母亲到派出所报案。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刀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涉嫌抢劫罪,遂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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