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6日讯(通讯员 周宥熹)现年50岁的百色男子黄某某因盗窃罪已有两次“进宫”的经历,出狱后一直不务正业,近日,黄某某又因盗窃路灯电缆线涉嫌盗窃罪被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近年来百色新城区在开发建设,其中路灯的安装刚刚完成。路灯被誉为“城市夜晚的眼睛”,但因路灯电缆里面的金属铜有较高的回收价值,一些不法分子便盯上了这块“猎物”。黄某某正是瞧准了“商机”,抓住午夜新城区荒凉的时机,实施3起盗窃,涉案金额1643元。
黄某某在实施盗窃前都是事先踩好点,并携带好铁棍、螺丝批、刻刀、老虎钳、布袋等作案工具,独自一人实施盗窃。2016年2月初某日凌晨1时许,新城区四周空无一人,黄某某来到选好的作案地段,首先拿出铁棍、螺丝批将埋在地下的电缆线上面的砖头和泥土刨开,然后再用老虎钳将两根路灯之间的线头剪断,最后拉出电缆线,共盗得20米电缆线。以同样的方法,2月中旬某日22时许和3月23日凌晨,黄某某又分别盗得20米电缆线。黄某某将盗得的电缆线拉到荒地剥皮后,所得的铜线就运到一些不知名的废旧店进行销赃。
为了蝇头小利,黄某某盗割60米路灯电缆线,使原本亮丽的路灯突然不亮了,给驾驶员和周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属累犯,遂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