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5月25日讯(通讯员 周晓航 秦世荣)一男子开设驾校,却为他人办理假驾照谋取钱财30余万元。5月23日荔浦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林某是广西阳朔人,现在荔浦县生活。他于2012年开设了一家驾驶员培训学校,专门培训C1车型驾驶员。开始时他与一名黄姓女子合作培训来宾的学员。后来考取驾驶证难度加大,他就开始自己培训桂林的学员。起先培训的学员都是正常通过考试取得驾驶执照。后来,林某觉得培训学员等候考试,时间较长,并不划算。于是,他开始欺骗学员,将其带到桂林,但并不安排他们去参加考试。过一两天后就对他们说已将找人帮他们通过考试了,几个科目的考试都是这样。一段时间后就将假的驾驶执照拿给学员。他拿到学员基本信息后就拿给桂林一专门做假证的男子,制作假的驾驶证来应付学员。前后半年时间共有30余名学员在他那里拿到假驾驶证。后有学员发现在他那里拿到的是假驾驶证后到公安局报案,他得到消息后,联系学员希望通过退钱解决问题。之前学员付给他的学费已被其挥霍光,为了筹措资金,他又动起歪脑筋。他在桂林租了七辆车,又伪造了这些车的行驶证等资料,将这些车抵押给了荔浦金鹰小额贷款公司,共骗取五十余万元。眼见事情败露,林某于今年4月17日到公安局自首。
荔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伪造驾驶证,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遂作出批准逮捕林某的决定。
(作者单位: 荔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