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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设计捡“欧元”平分骗局 诈骗老人四万元被捕
时间:2016-06-13  作者:黄英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 13日讯(通讯员 黄英兰)好逸恶劳的梁某、叶某、陈某、郑某4人,为了捞取不义之财,合伙设计捡到“欧元”平分的骗局,骗取了吴老伯的40000元钱,近日,该4人被广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梁某等4人为实施诈骗,花费200元买了一些1000元面额的外币,201636日专程从广东茂名一起坐车到广西灵山县准备实施犯罪。38日,4人到银行附近物色诈骗对象。陈某在银行营业大厅里转悠几圈,很快就锁定了刚存了40000元的吴老伯为诈骗对象,并向团伙发出了信息。 

  吴老伯存好钱从银行出来后,另3名同伙就跟上他了。吴老伯刚走到街道对面,叶某快步从其身边擦过,扮演“失主”在他跟前约3米远处“掉”了一沓外币。然后梁某、郑某以捡到“欧元”一起分钱为由将吴老伯骗到灵山县体育馆旁的河堤处要求分钱。梁某、郑某称可以分给吴老伯20000元,但以“欧元”需兑换人民币,现金不足等种种借口一步步设计将吴老伯刚存了钱的银行卡、密码骗到手,并将掉包后的“银行卡”和密码纸用信封密封后煞有介事地交给吴老伯保管,之后两人先后借故离开。 

  梁某、郑某随后将卡和密码交给叶某和陈某迅速去银行领取了卡内的40000元,4人平分后逃离了灵山县。 

  吴老伯在河堤旁等了几个小时后发觉上当受骗,经到银行查询发现早上刚存入的40000元在当天中午就不翼而飞,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抓获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后,提请检察院进行批准逮捕。经审查,灵山县检察院认为梁某等4人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合伙骗取吴老伯人民币40000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决定。 

  防止诈骗,最主要的是保持一颗平静的心,不贪小便宜,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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