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全州骨干人员被全州县检察院全部批准逮捕
时间:2016-06-16  作者:廖维玉 赵克强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615日讯(通讯员  廖维玉  赵克强)明知传销违法却当成事业来做,硬是将该组织发展成为拥有800余名下线、涉案金额达到500余万元的“规模”,结果被一锅端。近日,全州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 

  2013年初,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王某飞加入“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因“业绩出色”,王某飞被“中国明明商”任命为该传销组织桂林区域的总负责人,其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分红的形式引诱参加者加入,并鼓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43月份,王某飞到全州陆续发展了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数十名下线。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不懈努力”后,分别成为广西全州县“中国明明商”总负责人、商汇、商爱职务,三人在辖区内承担着培训、发展下线、代收入商费、上缴月金等职责。 

  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是:通常在全州一些宾馆饭店、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人的家中进行宣传、讲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参加者加入的条件:每人交4010元可以成环民,每人发展2名下线,第一个月可领2000元,第二个月可领500元,第三个月可领1000元,当第三层级新增4名下线后可获得分红8000元,共发展25层。 

  经查明,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发展的层级超过10层,参与人员超过8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