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6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建都)一男子爱好打鸟娱乐,通过网络购买枪支零部件后组装气枪,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
现年20岁的林某是荔浦县人。他平日爱好打鸟娱乐,闲暇之余,特别喜欢上网查阅有关枪支的新闻和图片,总想着要是自己有一支枪多好啊。于是,他便在网上留心枪支买卖的信息。2015年4月至7月期间,林某多次从网上购买气枪零部件,并在该县一管业商铺购买枪管,然后将购买的零部件组装成一支气枪。朋友莫某看到林某这支气枪非常漂亮,就叫其帮忙组装一支。不久,林某用同样的方法,帮莫某组装了一支气枪。 莫某使用一段时间后又将气枪卖给朋友李某。2015年12月5日,公安人员在林某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气枪1支。次日,公安人员在李某处查获莫某卖给李某的气枪1支。经鉴定,林某制造的2支枪支属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且均能正常发射弹丸。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2支,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作者单位:荔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