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24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广西横县有4名“瘾君子”聚众在家里吸毒,本来已经是违法的事情,当公安民警进行查处,非但不配合检查,居然还持刀与民警对峙。近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廖才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廖才富是横县莲塘镇一名居民,曾因盗窃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0年4月12日被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2011年9月28日刑满释放,本来应该好好做人,却染上毒瘾,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2014年5月15日中午,横县莲塘镇六坡村委六衣村的周兴针容留被告人廖才富以及廖月深(已判刑)、彭某枝、周某允等人在其家中吸毒。当日12时20分许,横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所长何某松与教导员苏某带领民警何某、全某某、李某某以及协警员何某晓等人前往周兴针家进行查处。在查处过程中,民警先表明身份并要求在场人员配合检查,但被告人廖才富与廖月深拒绝接受检查,并持刀与公安民警对峙,廖才富还举刀砍向民警对抗检查。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中廖才富的腿部。之后民警将廖才富、廖月深二人当场制服。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才富以暴力方法妨害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