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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女骗走六旬老汉20万养老钱被起诉
时间:2016-08-24  作者:黄兴万 甘宛鑫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24日讯(通讯员  黄兴万 甘宛鑫)年过六旬的农某,一直单身,近年因自家土地被征用得到的一笔不小的补偿款,他就想着找个伴一起度过后半生,却不想被骗婚女花言巧语骗走20万元,落得人财两空。近日,被告人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女,1968年出生,文盲,于20126月期间经人介绍得知百色市右江区四塘镇某村的农某,年事已高,家中无人,想找个伴,重要的是农某因征地得到一笔不小的补偿款。之后,李某便编造虚假身份,自称“黄美英”,于20126月期间不停地打电话给农某约见面,称想和他过日子。随后不久李某与农某相约在百色市田阳县见面,经过一番交往后,李某花言巧语取得农某的信任,并时不时与农某生活在一起,套出农某家中有存款20万元。 

  乘着农某感到两人在一起生活幸福时,李某又吹起的枕头风,再次编造自己还有一个16岁的孩子,正在南宁读书,并信誓旦旦说以后小孩就认农某做爹了,农某沉浸在李某编织的美好生活里,对其言听计从。 

      于是李某以供小孩读书为由,于2013312日,325日、82日等共五次骗取农某现金20万元。在骗完农某存款20万元后,李某便找借口渐渐疏远农某,直到2016222日,李某又以小孩读书急需用钱为由,又问农某要钱。农某终觉悟,假装同意给李某钱约其见面,后在百色市田阳县将李某扭送至派出所处理。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的私有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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