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3日讯(通讯员 刘海梅)近日,昭平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一起滥伐林木数量巨大,达到4804.3立方米的案件提起公诉。
据了解,贺州市某林业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位于昭平县境内的3417亩桉树基地转让给刘某。后刘某与邱某、吴某合伙经营此桉树基地,并全权委托吴某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与伐区管理。吴某在只办理少量面积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10月雇请民工进行砍伐,其中有1139.5亩属于超范围无证采伐,无证采伐蓄积量达4804.3立方米。
经该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超范围无证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昭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