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6日讯(通讯员 王世楠 莫小丽)两个年轻小伙子为了争一个女朋友,互相约架,结果引发一场在公共场所的聚众持械群殴场面,造成两败俱伤,一个二级伤残,一个坐牢三年二个月。近日,经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万秀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三年二个月。参与同案群殴的另两名被告人何某锋、何某林也同获聚众斗殴罪,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冯某是李某女朋友罗某的前男友,2014年冯某犯事坐牢服刑期间,罗某移情别恋投入到李某的怀抱。2015年9月冯某出狱后看到女朋友成了李某的心上人后心存报复之心,便带人上了仇敌的家门殴打了李某。冯、李从此结下怨仇,而李某也不肯吃亏,双方约定通过打架解决问题。今年3月双方多次通过罗某的微信传递相约打架一比高低的邀约,但因各种原因都未果。3月26日11时许,罗某偶遇冯某,立即打电话告诉了李某,李某立即让其朋友何某林开助力车搭载罗某跟踪着冯某,同时李某又纠集了其朋友何某锋等另外4人来助阵。两路人马赶赴到梧州市万秀区中山路国泰商场门口后汇合,但人却跟丢了,这七人遂分开在国泰商场附近寻找冯某,当日13时许,罗某在国泰商场四楼发现了冯某,打电话告诉了李某,李某立即把其它人召来,在国泰广场正门对出的中山路人行道上与冯某及其一个朋友相遇,双方5人对2人拿出事先各自带来的器械殴打对方,其中李某手持牛角刀、何某锋手持伸缩棍,何某林手持铁管(从冯某手里抢来的)一起殴打冯某,致使冯某头部大腿被砍伤,流血不止晕倒在地,李某也被对方打伤头部,被同伙送往红会医院医治。
接到群众报警的万秀区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只身一人倒卧在马路上的冯某送至工人医院救治。梧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西堤警务站和万秀公安分局马上组织了精干警力迅速出动侦查,不到半小时就锁定了涉案人员的踪迹,警察在梧州红会医院将未及逃脱的6名涉案人员一举抓获。
经过医院的及时抢救,冯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经鉴定其全身多处软组织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左侧尺骨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何某锋、何某林共同持械在公共场所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不但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于是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作者单位: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