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莫锦宇)灵山县新圩镇的蒙某和梁某均是吸毒人员,不务正业,为了筹集毒资,他们就窜到灵山县各乡镇偷盗各类型的小车、面包车出售获利。但多行不义必自毖,蒙某和梁某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日前,蒙某和梁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捕逮捕。
2016年8月12日,家住新圩镇官屯村的梁某打电话联系新圩镇独树村的蒙某,叫蒙某去偷皮卡车,因为有买家说想要皮卡车。8月13日凌晨1时许,当时下大雨,蒙某开车去接梁某,梁某上车就说去那隆镇偷车。蒙某说“去就去哦”。然后蒙某就驾驶自己的一辆本田轿车到那隆镇街头。他们两人发现有一辆皮卡停放在蒙某前几晚跟梁某偷那辆面包车的路口,再往前不远处一棵树下的公路边。梁某将一把“7字型”的撬锁工具给蒙某,他就在蒙某的本田轿车里负责给蒙某放风,蒙某用那把钥匙撬开皮卡车的锁以及电门锁并打着火就开走了。蒙某将皮卡车开到那隆镇卫生院门口处就交给梁某来开。蒙某开回自己的本田车。开回到梁某家不远的山岭处由染某拆下车牌,并由梁某找买家以3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掉,蒙某和梁某每人得1500元。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0451.00元。
另经查实,蒙某和梁某还得于今年7月至9月期间多次窜到灵山县的沙坪镇、平南镇、旧州镇偷盗面包车,合计价值10多万元。公安民警于2016年9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蒙某、梁某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