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8日讯(通讯员 龙海玲)10月14日,因放火焚烧十多辆停放在广西阳朔县城一临时停车场的外地轿车而涉嫌放火罪的陈某被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60岁的陈某是广西阳朔县人,曾在阳朔县某公司做了将近10年的保安,2016年8月底被该公司辞退,由此心中产生不满。国庆黄金周期间,陈某见到属于公司的一个临时停车场天天车辆爆满,而自己从此不能在此继续收费、分提成,于是对公司的怨恨又深了一层。
10月4日晚,陈某想到被辞退一事,越想越生气,于是决定给公司一个“教训”。10月5日凌晨3时许,陈某步行至该临时停车场内,选定一辆停放在山边的小轿车,并在该车的后轮处泼上汽油,用一根干树枝点火,将汽油点燃。火苗瞬间窜出,且越烧越大,陈某害怕了,赶紧从原路返回家中。半小时后,陈某在家中听到爆炸声,其心里开始发慌。天亮后,陈某扔掉了放火时穿着的衣物。
据统计,当晚共有六辆轿车被全车烧毁,十来辆轿车不同程度被烧融或变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作者单位:阳朔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