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韦晓兰 覃真妮)一女子通过伪造他人的住院材料,企图诈骗国家医保资金3.6万元,岂料在申报材料时被工作人员识破。近日,经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绵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0月份,被告人周某为了骗取国家医疗报销资金,向程某(另案处理)购买了一些空白的住院收费收据,随后虚构了梁某、陈某、黄某等5人在玉林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并在住院材料盖上伪造的印章。10 月 29日,周某企图将这些伪造的报销额为3.6万多元的医疗费资料拿到玉林市福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进行诈骗,因医保部门审核发现资料伪造而未得逞,民警接到报案后将其抓获。12月4日,民警通过对周某家中进行搜查,发现并扣押伪造的玉林市医院统一住院收费收据共119份及印章七枚。
2016年7月9日,福绵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捕周某。该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资金,数额巨大,遂于10月21日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11月10日,福绵区法院结合其立功、坦白等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玉林市福绵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