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29日讯(通讯员 罗雅之 申立文)男女网友相约见面后发生争执,男子趁女子如厕之际盗走财物。日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
桂林市男子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认识了桂林市象山区女子王某。经过一段时间交流后,两人相约在象山区某酒店房间内见面。见面聊了一番后,王某向徐某索要400元生活费,遭到徐某拒绝。两人发生激烈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王某走进卫生间不搭理徐某。徐某趁机将王某携带的苹果手机及800元现金盗走并离开现场。发现财物被盗的王某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