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周文文)上林县一聋哑男子王某,曾于2013年7月实施盗窃被行政处罚,但未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近日再次出手偷盗一辆摩托车,被上林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22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聋哑人)用螺丝批撬开被害人韦甲某停放在上林县三里镇街边一家粉店门外的一辆红色男士摩托车的电门锁,然后将摩托车推行至三里镇某村的韦乙某家中,借用韦乙某的工具启动摩托车,并拆下车牌和车灯罩随后丢弃在村边荒地里。当日17时许,王某驾驶偷盗来的摩托车到三里镇街边一家维修店更换电门锁时,被失主发现并将其扭送至三里派出所。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600元。
近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盗窃罪向上林县检察院依法提请审查逮捕,因王某属于聋哑人,为保障其合法权利,上林县检察院聘请聋哑人翻译协助该院对王某进行了讯问,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取和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以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作者单位:上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