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13日讯(通讯员 周文文)近日,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莫甲某、李某某、尹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莫甲某、李某某系未成年人,初中辍学,父母在外打工无人看管,整天呆在网吧玩网游。由于没有经济收入,无法维持网游消耗及上网费用,三人又不甘心放弃泡吧生活,于是,2016年9月3日,张某某提议去上林县白圩镇街上某服装店盗窃,莫甲某、莫乙某(作案时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同意,后由莫乙某望风,张某某和莫甲某撬开卷帘门进入店内盗走现金1000多元和服装一批。张某某尝到甜头后,便伙同他人开启“盗窃之旅”。2016年9月至10月期间,张某某伙同莫甲某、李某某等人以撬开卷帘门的方式,潜入手机店作案多起,共计盗窃手机64部,涉案金额高达61825元。另外,张某某伙同尹某某于2016年10月31日凌晨窜到宾阳县某超市盗取香烟9条,涉案金额2355元。
(作者单位:上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