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吕斌)为应对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建议采取繁简分流、集中移送起诉、集中开庭的方式,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
被告人龙某明、龙某杰、龙某友非法持有枪支三案移送法院起诉后,鉴于三被告人系同一村人又同时被查获,犯罪事实清楚,三被告人均供认不讳,永福县检察院建议永福县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合并审理的方式开庭,集中查明身份,分别法庭调查举证,集中发表公诉意见。
2016年12月20日上午,上述三案集中开庭,永福县检察院派出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吕斌出庭支持公诉,整个庭审活动不到40分钟,法院当庭宣判,三被告人均表示服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作者单位:永福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