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周晖)近日,犯罪嫌疑人廖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廖某在桂林市某城区地方税务局工作。2014年开始,廖某利用从银行信用卡中套现的现金投身于股票、彩票及赌博事业,但盈少负多。为归还债务,廖某开始采用以卡养卡的方式拆东墙补西墙。截止2015年11月,廖某两张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共透支本金99784.2元、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透支本金27046.39元。在无力归还高额债务面前,廖某选择了辞职后自首。2016年5月31日,廖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事实。
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人民币126830.59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作者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