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13日讯(通讯员 罗雅之 申立文)因一声“咳嗽”引发争执,桂林一男子手持菜刀将邻居父女二人砍伤。近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王某。
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桂林市某客车厂退休职工,与被害人莫某是桂林市象山区某小区同一楼层邻居,平时两家素有积怨。12月10日晚九时许,被害人莫某女儿在昏暗的楼道中因王某咳嗽声过大,受到惊吓后与王某发生口角。莫某女儿称要叫其父莫某来理论。王某则扬言随时恭候然后返回家中手持菜刀关灯敞开门等待。之后,莫某父女来到王某家中,王某便持刀在黑暗中朝莫某父女一顿乱砍。最后,王某被闻讯而来的莫某家人合力制服并报警。
事后,经司法鉴定,莫某女儿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莫某人体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12月29日,桂林市象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持刀将莫某与其女儿砍成重伤及轻伤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遂对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