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16日讯(通讯员韦海宁)想不参加考试就能拿到驾驶证,且两个月不到就可以得证,天上真的会掉下这个馅饼吗?答案是:NO!但偏偏有人想不劳而获。正是抓住了这个心理,一男子虚构能快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先后骗取十五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1.5万元,该男子也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8个月,罚金5万元。
2014年4月份至9月份期间,被告人覃某钦向被害人覃某强、覃某兴虚构认识考试场地的考官,能够快速办理C1驾驶证的事实,承诺50天左右可以得证,让二人帮忙收集材料和钱款。后覃某强、覃某兴收集了需要办理驾驶证的本人以及被害人温某、黄某、林某等十三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相片等材料以及钱款共计10.9万元交给覃某钦。
2014年10月份,被告人覃某钦在被害人卢某的班车上对后者谎称可以帮助将B2驾驶证增驾为A2驾驶证,卢某信以为真。几天后,卢某将6000元现金交给覃某钦。
上述被害人将钱款交给被告人后均多次催促其并询问办理驾驶证的进度,但是覃某钦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或者不接电话。2015年清明节前后,覃某钦变更自己的联系方式,致使被害人无法找到。2016年6月19日,覃某钦被广州铁路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科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浦北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