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7日讯(通讯员肖飞玲)因女友执意要分手,兰某某为报复女友,盗取女友曾某某账户资金并通过QQ转发女友裸照给其好友。日前,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兰某某。
据悉,2017年1月18至19日,犯罪嫌疑人兰某某私自登录并修改女友曾某某微信、QQ、支付宝密码,将曾某某微信及绑定微信的银行卡余额转到其本人卡上,共窃取曾某某人民币4000多元。1月21日,兰某某再次通过曾某某QQ将曾某某裸照发给其7个QQ好友,曾某某发现后,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因感情纠纷出于报复窃取他人账户资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遂对其依法作出上述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