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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一干部退休前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扶贫款被判刑
时间:2017-02-08  作者:冯瑞能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28日讯(通讯员  冯瑞能)临近退休年龄,在退休之前利用职务之便再捞一把。大新一乡级干部覃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扶贫款被大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以犯贪污罪判处覃某拘役5个月,罚金10万元人民币。 

  覃某,现年61岁,原大新县某乡人民政府原国土所副所长,现已退休,因涉嫌贪污罪,于201663日被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覃某在2015年担任大新县某乡政府国土所副所长并兼任某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制作虚假申报材料将自己不符合获取危房补助条件的房屋以其妻子赵某名义申报,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7735元。归案后,覃某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明知自己家不符合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仍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覃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扶贫资金,数额为17735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将其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覃某归案后自愿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共17735元,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此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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