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梁丽思)家住钦州市建设街的符某某有着富裕的家庭,其是父亲老来得子,备受宠爱。然而家庭的富足、家人的宠爱却让符某某无所事事,甚至惹是生非,其曾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先后被钦南区法院判刑。如今,符某某又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钦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罪并罚,总和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符某某为谋利于2016年5月在钦北区皇马工业园一便利店内放置了两台赌博游戏机供人赌博。同年6、7月,符某某为保护上述赌博游戏机正常营利,又分别在钦州市钦州湾广场警务站旁边的停车场和陈某某家附近,以2600元和2000元的价格向黄某某和陈某某各购买了一支单管猎枪。同年9月,符某某因赌博游戏机的问题在该便利店内与黄某、梁某等人发生口角,当其欲持一支放在便利店的双管猎枪行凶时,被黄某、梁某等人制服。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将符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扣押了两粒疑似子弹,在其驾驶的奔驰小轿车上扣押了从黄某某、陈某某购买到的两支单管猎枪和六发疑似子弹、五把刀具,在便利店内扣押了符某某放在该店的一支双管猎枪、一粒疑似子弹。经鉴定,被扣押的三支猎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自制猎枪,属于枪支,具有致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符某某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钦州市钦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