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曾艳辉) 2017年1月29日,在桂林市某菜市经营玉米的小商贩刘某在桂林北站被抓获归案,他的归案也还原了六年前一起交通事故的真相。
2011年6月19日凌晨5时许,打了一夜牌头昏眼花很是疲倦,但又要赶往西门菜市卖玉米的刘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车由北向南行驶途径桂林市叠彩区福利路铁路材料配件厂路段,与摩的司机莫某驾驶的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导致莫某和乘客郑某倒地,乘客因有事又没有受伤,随后就离开了案发现场。后经群众拨打急救电话,120赶到现场将被害人莫某送往医院抢救,并叮嘱犯罪嫌疑人刘某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刘某送伤者上120救护车后拨打110,因害怕负责和存在侥幸心理,逃离了案发现场。后被害人莫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以刘某无证驾驶、事后逃逸等认定刘某对该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因三轮车是冒用他人的身份登记的,刘某在本地无固定居所等原因,抓捕工作一直没有进展。
2017年春节,已经成功逃避多年的刘某以为没事了,与家人一起乘坐动车回老家访亲时,被北站值班民警抓获。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2月9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作者单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