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15日讯(通讯员 莫锦宇)男子赵某曾于2016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他于2016年底出狱后不思悔改,竟在灵山县城一诊所看病时趁机盗走他人的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但当天即被公安民警人赃俱获。日前,赵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7年1月3日17时许,赵某因身体不舒服而到灵山县城一私人诊所就诊。因当时看病的人比较多,其就不再等待。赵某出诊所门口后,看到诊所门口停放有许多摩托车和电动车,其中一辆五羊本田牌摩托车没有上锁。赵某就起了盗窃的意图,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将该辆摩托车推至灵城街道东风路桥头的一间摩托车修理店让修车师傅换摩托车电门锁。而此时,摩托车车主在诊所看病出来后发现摩托车不见了,于是就报警。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根据车主提供的卫星定位信息,立即赶到修理店将赵某人赃俱获。经鉴定,被盗的摩托车价值7016元人民币。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