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6日讯(通讯员 莫锦宇)灵山县新圩镇的吸毒人员蒙某在街头闲逛时见到一辆停放着的电动车上还挂着钥匙,其就趁机将车盗走出售获利,但其终被抓获。日前,蒙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7年1月18日17时许,蒙某在灵城县城三十六米街闲逛,后来逛到一间手机店旁一间店门前停有一辆黑色电动车。当时蒙某看见那辆黑色电动车上面还挂着钥匙,蒙某就想偷那辆黑色的电动车,当时当时天还没黑。于是蒙某就继续在三十六米街转了几圈。19时许,天已经黑了,于是蒙某就回到刚刚看见那辆没有拔钥匙的黑色电动车那里。到了之后观察周围没什么人,蒙某就上前推了那辆黑色的电动车。然后就扭钥匙把黑色的电动车开走了。盗窃得手后蒙某才知道那辆电动车是一辆黑色韩马牌的,后来蒙某就开着那辆电动车往新圩镇方向走,到了新圩平塘附近。蒙某就停车,把报警器拆除。之后蒙某开着车往新圩邓家村人家废弃老房子那里睡觉。次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蒙某将该车开到新圩镇邓家村交给他人介绍购买,蒙某获利500元。经鉴定,该被盗窃的电动车价格为2070元。2017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