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宁洁)面对金钱的诱惑,他们不惜以身试法,非法买卖真烟,涉嫌金额达十余万。江南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罗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7年6月25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罗某以65000元的价格向张某(另案处理)购买一批非法卷烟,罗某安排犯罪嫌疑人易某在南宁市安吉大道安吉街1号“南宁市凯德力科技品业制造有限公司”仓库接收卷烟,并支付卷烟款。当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刘某、黄某受张某雇佣,驾驶桂P牌照小汽车在防城港市装载卷烟后,于当日19时许将该批卷烟运送至上述仓库,黄某、刘某与易某交易完毕后被蹲守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黄某处扣押到人民币65000元、1辆小汽车,从易某处扣押到700条硬盒白沙NISE(专供出口)卷烟、250条硬盒520(绿色)卷烟。
经查,犯罪嫌疑黄某等4人均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零售许可证。经鉴定,上述950条卷烟均是走私的真品卷烟,共价值人民币105849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刘某、易某、罗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卷烟,情节严重,4人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
(作者单位: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