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吕柳臻)2017年9月至10月16日,陆川县温泉镇万丈桥头“八哥水果店”连续被小偷光顾了四次,小偷竟然是同一个人,而且还是熟人。
水果店老板陈某长期经营水果生意,为方便家人平时生活开支,陈某有将现金放在房间抽屉的习惯,而这一习惯被他的熟人沈某某知晓。沈某某平时游手好闲,没有正式工作,在未满16周岁之前就有多次盗窃行为,被多个派出所处理过。2017年9月份陈某取了现金15000元放在老地方,沈某某连续三次找借口到陈某的房间盗取现金,因害怕被发现,所以他每次都只偷千把块钱。粗心的店主以为是家人把钱拿去用了,并未察觉钱被盗。直到10月16日,沈某某以泡面需要烧开水为借口进入陈某的房间再次盗窃时,陈某刚好进来,心虚的沈某某竟然破窗而逃,此时陈某才警觉连忙追出去,终于在县人民医院附近将沈某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人民币2891元。随后,陈某将沈某某扭送派出所。
陆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审理案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的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